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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法副院長李國光:“三項準備”應對入世 2001年11月24日 09:38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十三日電題:“三項準備”應入世 ——中國高法副院長李國光一席談 中新社記者朱大強 “加入WTO對法院來說意味著充滿更多的機遇、更加艱巨的任務和更加嚴峻的挑戰(zhàn),必須未雨綢繆,早作準備! 正在此間出席“人民法院入世后審判工作座談會”的中國最高法院副院長李國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如是說。 李國光說,自一九九九年以來,最高法院密切關注中國入世的談判進程,從組織、法律和人才三個方面開展準備工作,掌握了主動權。 第一項準備:思想和組織上的準備。 一九九九年底,肖揚院長主持起草了《關于充分發(fā)揮審判職能作用,為經(jīng)濟發(fā)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意見》的文件,今年八月,最高法院成立了入世司法準備工作領導小組,具體檢查各有關庭室承擔的入世司法準備任務落實和進展情況。 最高法院入世司法準備工作現(xiàn)已逐步形成了布局合理、整體推進的良好態(tài)勢。 第二項準備:以清理司法解釋工作為重點,做好審判工作適用法律的準備。 隨著入世的臨近,中國立法機關加緊法律法規(guī)的立、改、廢工作,最高法院也把清理司法解釋工作列為入世司法準備工作的重點,并及時制定了一批新的司法解釋,同時就入世后適用法律問題展開調查研究。 目前,已清理司法解釋一千二百二十六件(次),制定了一批適應入世后審判工作需要的司法解釋:為正確適用修改后的《專利法》,制定了《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(guī)定》;為適應互聯(lián)網(wǎng)的發(fā)展,制定了《審理涉及計算機網(wǎng)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》;為保護植物新品種中的知識產權,制定了《關于審理植物新品種糾紛案件若干問題解釋》。同時,還制定了涉及承認和執(zhí)行外國法院判決和仲裁裁決的司法解釋,下發(fā)了《關于審理和執(zhí)行涉外民事案件應當注意的幾個問題的通知》等。 最高法院還提出了制定與世貿組織規(guī)則相關的司法解釋立項意見,主要包括適用合同法、審理著作權糾紛案、審理商標權糾紛案、審理與WTO規(guī)則有關的案件和適用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的司法解釋等。 第三項準備:開展法官培訓,做好人才準備。 為了適應入世后審判工作對提高法官素質的要求,國家法官學院從明年起,將用十個月時間,連續(xù)舉行八期世貿組織規(guī)則培訓班;最高法院和北京、上海、廣東等高級法院已開展按計劃選送高級法官分赴美國、英國、德國、法國及香港特區(qū)法院、法學院、法學研究機構進修。 最高法院制定并發(fā)布了《人民法官職業(yè)道德基本準則》,最近又公布了《人民法院院長引咎辭職的規(guī)定》,對于培養(yǎng)一支學法有成、清正廉潔、執(zhí)法如山的法官隊伍,為實現(xiàn)“公正與效率”的主題提供了可靠保證。 李國光說,上述三項準備是為迎接入世進行的比較全面的司法準備工作,并已積累了一定的經(jīng)驗,為全國法院做好入世后各項審判工作提供了條件,打下了一定的基礎。 談到開展入世后法院工作,李國光說,中國入世后法院在依法維護社會穩(wěn)定和國家安全方面的任務更加重大,將面臨繁重的審判任務和諸多新問題,將面對司法觀念上的挑戰(zhàn),同時也為加快和深化法院改革提供了新的機遇。 李國光說,目前,我們對入世后法院可能面對的新情況、新變化已經(jīng)有了清醒的認識,全國各級法院要充分發(fā)揮審判職能,公正、高效地審理好各類案件,為入世后中國經(jīng)濟和社會發(fā)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。(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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