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太原4月10日電(梁波)山西省委將今年確定為“作風建設年、狠抓落實年”,并作出決定,要把領導干部的工作圈、生活圈和交際圈納入監(jiān)督范圍,嚴格黨內監(jiān)督,拓寬監(jiān)督渠道,增強監(jiān)督實效。
決定還提出,各級領導干部對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,要身先士卒、靠前指揮,雷厲風行抓落實,加大督促檢查力度,及時發(fā)現(xiàn)和解決影響落實的突出問題,確保政令暢通,不得敷衍、推諉和扯皮。對不重視抓落實,影響工作總體進程和損害群眾切身利益,造成嚴重后果的,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。
此外,各級領導干部要深入實際、深入基層、深入群眾,對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和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。既要到工作搞得好的地方總結經驗,更要到問題多、矛盾集中、工作難度大的地方研究解決問題。省委常委每年要用兩個月以上的時間深入基層調查研究,市、縣領導干部不少于三個月,并要寫出有情況、有分析、有見解的調研報告。
決定還特別強調,領導干部不準收送禮金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,不準參與公款吃喝,不準借考察之名變相旅游、度假,不準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,不準借婚喪嫁娶之機收錢斂財,不準為跑官要官的人提供方便,并要進行批評教育,不準放任、縱容配偶、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打著自己的旗號謀取私利。
今年二月,山西太原市委曾要求全市各級領導干部認真落實配偶、子女經商辦企業(yè)的有關規(guī)定,加強對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、管理和監(jiān)督。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子女出國上學費用來源的申報核實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