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昨日從廣東省旅游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所了解到,由于新《旅行社條例》實施在即,廣東擬重新修訂國內旅游組團合同(示范文本)。目前,該合同的征求意見稿已經在廣東省旅游局官方網站發(fā)布,面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。市民可于5月3日前將有關書面意見或建議以電子郵件(gdlyzj@sina.com)或者傳真(020-87513740)的方式反饋到廣東省旅游局。
●要拼團
需征得旅客同意
舊版合同中,旅行社可以將游客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出團,但因轉團導致合同責任主體混亂,經常引起游客投訴。新版合同則明確規(guī)定,出發(fā)前經旅行社書面同意,游客可將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整體轉讓給第三人,并承擔因此而增加的費用;經游客同意,旅行社可以將游客推薦給其他旅行社組織、接待,并由游客與被推薦的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。未經游客同意的,旅行社不得將游客轉交給其他旅行社組織、接待。
廣東省旅游局質量監(jiān)督所所長廖國強表示,拼團是很正常的,因為不是所有的旅行社都能成團,“這次新的規(guī)定就是要讓游客清楚地知道轉到什么團,而且服務質量是否一樣!彼表示,轉團不能增加團費,超出地團費原則上由旅行社承擔。
此外,新合同規(guī)定游客可向第三人轉讓旅游合同權利和義務。而舊版本中,游客臨時有事不能出團,只有取消行程一種解決方式。新版合同明確,出發(fā)前經旅行社書面同意,游客可將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整體轉讓給第三人,并承擔因此而增加的費用。
●退團或取消行程
雙方責任五五分
據了解,舊版合同規(guī)定游客退團最高要承擔團費80%的違約金及業(yè)務損失費,旅行社取消行程要退回全額團費并最高賠償團費30%的違約金,對此,游客投訴較多。新版合同規(guī)定,因自身原因導致行程取消的,由違約方承擔相關業(yè)務損失費,違約通知時限以出發(fā)前72小時為準(以出發(fā)日具體時段起算),72小時以內支付違約金為團費的10%,72小時以上支付違約金為團費的5%。將取消行程的違約方責任統一起來,雙方責任對等,同時大幅降低違約金。
“天數一直是爭議比較多的話題,一直以來難以處理,計算起來復雜!绷螄鴱姳硎,現在新合同將以天為單位改為以小時為單位,免去了一些短線尤其是省內游的麻煩,因為省內游多數人不會提前一個星期計劃,往往都是提前一天或者兩天才決定報名。他還表示,以往有游客退團,旅行社跟游客說明產生了費用,比如機票,但是游客自己沒有辦法查詢。新的合同同時規(guī)定旅行社業(yè)務損失一定要提供證明,法律上按照誰提出誰舉證的原則由旅行社提供相關的合法證明,避免旅行社收取不合理的業(yè)務損失費。
●遭遇不可抗力
分擔團費損失可商量
舊版合同規(guī)定不可抗力可免除旅行社違約責任,已發(fā)生的費用基本由游客承擔。不可抗力是合同的法定免責情形,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游客承擔不能體現公平。
因此,新版合同規(guī)定,發(fā)生不可抗力的,主張方必須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;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由合同雙方合理分擔,具體分擔份額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,充分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!耙恍┏鼍陈肪,比如非洲,團費上萬,如果要旅行社承擔70%到80%的團費,就要考慮經營成本的問題了!绷螄鴱姳硎,希望旅行社把協商這項工作提前,發(fā)生了什么之后就很不好協調,協調好的往往也是在旅行社在作出很大讓步之后,“旅行社和游客都要有風險意識,旅行社有經營風險,游客也有出游風險。”
●購物點賣假貨
旅行社要先行賠付
對于游客在購物點買到假冒偽劣產品的情形,舊版合同沒有規(guī)定,但在實際旅游過程中卻經常發(fā)生此類問題。為此新版合同中明確規(guī)定,游客在旅行社安排的購物店所購物品,經游客舉證確認是假冒偽劣商品的,旅行社應積極協助游客進行索賠,自游客提出交涉之日起90日內,無法從購物店獲得賠償的,旅行社應當先行賠付。不過廖國強表示,如果游客自行外出買到假冒偽劣產品,則責任與旅行社無關。(記者/蔡華鋒實習生/袁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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