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的《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從今日起施行。公安部經濟犯罪偵察局有關負責人就此表示,當前,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日益隱蔽、狡猾,呈現出5大特點。
該負責人說,隨著打擊力度的加大,犯罪分子的反偵查意識越來越強,作案成員分工明確,并形成了“產、供、銷”一條龍。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作案手法主要有以下5種:
一是化整為零。人贓俱獲時,犯罪嫌疑人將假冒產品謊稱是多人所為的(不是共同犯罪),這樣其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就達不到追訴標準。
二是流動生產。在此地生產假冒產品,在彼地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,然后在第三地貼標簽,當即拉走,不留存貨。
三是遙控指揮。為首分子不露面,都是單線聯系,一旦被查獲,抓到的都是不重要的人物。
四是組織嚴密。一些假冒工廠不時更換地點,并威脅工人不得打探、詢問、泄露任何有關工廠的事,違者將遭重罰或遭毆打。
五是裝備精良。購置先進設備,以高薪聘請專業(yè)人員甚至被假冒企業(yè)的技術人員把關。
該負責人還表示,當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已涉及經濟、文化、科技等各個領域,并正在向電信、技術市場、人才市場、電子商務等新興經濟領域滲透。同時,制假水平越來越高,犯罪手段呈專業(yè)化、科技化的趨勢。
【來源:《中國青年報》;作者:何春中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