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8月11日電 據臺灣“今日新聞”報道,臺灣高等法院再爆司法不公爭議。“法官論壇”網站最近熱烈討論一件法界爭議,一名“最高法院”法官的兒子開車撞人肇逃,一審判刑6個月、緩刑2年,高院1月逆轉改判無罪,檢察官也未上訴而定讞。
高院10日調查發(fā)現,審理此案的受命法官主張判決有罪,審判長則強調,沒有受到“最高法官”法官的關說,一切合法評議。據了解,高院指示行政庭長陳晴教將此事調查清楚。
此事發(fā)生在前年10月6日,“最高法院”法官蕭仰歸之子蕭賢綸開車前往海洋大學上課途中,擦撞摩托車騎士陳燕秋,蕭賢綸沒有停下車協助就離去。同年10月21日,基隆分局傳喚蕭賢綸到案,當天和陳燕秋以1萬元和解。
來年年初,傳聞指出蕭賢綸的法官父親蕭仰歸致電基隆地檢署,表明法官身分想了解案情,檢方表示此案不可能判無罪。同年4月6日,基隆地檢署即以肇事逃逸罪起訴蕭賢綸,到了9月30日,基隆地方法院判蕭賢綸6個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18萬,緩刑2年,但須付3萬元公益金。
蕭賢綸辯稱,事發(fā)時車上開著音樂,他不知道撞到人,否認是肇事逃逸,他不服上訴,高等法院在評議是否改判他無罪時,受命法官主張判決有罪,今年1月19日,高院改判蕭賢綸無罪,檢方沒有再上訴,全案無罪定讞。
此案的爭議在于有傳聞指蕭仰歸關說!胺ü僬搲庇蟹ü俦希诟咴涸u議時,庭長高明哲直接拿出先寫好的無罪判決,要受命法官高玉舜照抄。
而在改判無罪的合議庭,評議結果為2比1(審判長和陪席法官2票),受命法官主張判決有罪。受命法官認為,車禍時車子的后視鏡撞凹,駕駛人不可能不知道撞到摩托車,一審法官、檢察官、法官坐在車里放音樂,也認定可以聽到后視鏡折凹到的聲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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